通知公告

您所在的位置: 首页» 通知公告

js33333金沙线路检测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


相关单位及项目主持人
根据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》(简称《项目管理办法》)的有关规定,教育部发布了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6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中检范围(我校需中检的名单见附件)
1.2014年立项的一般项目(包括规划基金项目、青年基金项目、自筹经费项目)和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(含部省共建基地项目)。
2.2013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和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,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参加2015年中检或中检未通过者。
3.2015年立项的一般项目(包括规划基金项目、青年基金项目、自筹经费项目),根据项目进展情况,可以参加此次中检。
4.中检结果将在社科网公布。
二、中检主要内容
按照《项目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中检主要内容如下:
1.项目是否按照《项目申请书》中批准的研究计划、研究内容开展工作;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;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,开支是否合理。
2.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,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,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(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)。
3.所有成果是否标明“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××项目”字样,未标注者不予承认。
三、中检材料填报办法
1.本次中检工作,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。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(http://www.sinoss.net/,简称社科网)“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”(以下简称“中后期管理系统”)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。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。
2.项目主持人登录社科网下载并按要求填写《中检报告书》,并在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检信息及重大事项变更信息(需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项目填报)。
3.2014年立项的项目,因故不能参加中检的,在线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中检;本次中检审核未通过的,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检。 
4.报送材料包括:
1)《中检报告书》原件1份(A4纸打印,左侧装订)。
2)阶段性成果原件1份(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,附在《中检报告书》后装订)。
4.教育部在线填报信息及中检单位在线审核截止日期2016714为确保我校能按时审核、反馈、修改,及前往教育厅办理相关手续,请所有主持人务必在711日前完成所有在线材料的填写工作。各单位科研秘书2016714日之前报送纸质材料超过本通知所拟定的时间节点未提交的,后果由项目主持人自行承担。
联系人、联系电话:段斌58290526
      
 
社科处
2016617

TOP